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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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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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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表收费:

1、居民用户每月1—15日为抄表期,当月底交清水费;单位用户每月20—25日为抄表期,次月10日前交清水费,抄表准确率98﹪以上。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,应认真复核,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
2、逾期不缴纳水费,加收违约金并停止供水。停水后应交清水费和违约金,并到营业所办理开通水手续。


供水设施抢、维修:

抢修人员24小时值守,发现和接到报修后,无意外因素1小时内止水。直径100mm以下(不含100mm)管道4小时内修复,直径100mm-200mm管道24小时内修复,直径300mm以上管道36小时内修复。


供水报装:

(一)用户申请。申请材料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,申请材料不齐的实行容缺受理、限期补齐。  

(二)现场踏勘、方案编制。组织专业人员,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、方案设计及预算、申请人确认、签订合同、用户交清费用。

(三)装表接通。施工完毕后,3个工作日内完成单项工程竣工,出具《合格意见》,并立户办理水开通手续。


自受理用水申请,无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流程,不超过4个工作日。有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流程,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建立用户回访机制,征求用户意见,提高群众满意度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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